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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

关于组织举办2017年全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的通知

时间:2017年09月01日     浏览次数:402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我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全省高校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氛围,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决定2017年组织举办22项全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1.湖南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由国防科技大学承办;

2.湖南省大学生力学竞赛,由湖南大学承办;

3.湖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由长沙理工大学承办;

4.湖南省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由湖南大学承办;

5.湖南省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由湖南大学承办,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协办;

6.湖南省大学生物理竞赛,由湖南大学承办,湖南省物理学会协办;

7.湖南省大学生写作竞赛,由中南大学承办;

8.湖南省大学生数学竞赛,由湖南师范大学承办,湖南省数学学会协办;

9.湖南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与创新设计竞赛,由湖南科技大学承办;

10.湖南省大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承办;

11.湖南省大学生旅游专业综合技能大赛,由长沙学院承办

12.湖南省普通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由衡阳师范学院承办;

13.湖南省大学生现代物流设计竞赛,由长沙学院承办;

14.湖南省大学生企业模拟经营竞赛,由湖南城市学院承办;

15.湖南省大学生物联网应用创新设计竞赛,由中南大学承办;

16.湖南省大学生城乡规划设计竞赛,由湖南城市学院承办;

17.湖南省大学生服装设计大赛,由长沙理工大学承办;

18.湖南省大学生日语演讲比赛,由湖南科技学院承办;

19.湖南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由中南大学承办。

20. 湖南省大学生电子商务大赛(与省商务厅联合主办),由湖南大学承办。

21.湖南省大学生模拟法庭大赛(与省环保厅联合主办),由湘潭大学承办;

22.湖南省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与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联合主办),由湖南大学和湖南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承办。

二、竞赛组织

1.各竞赛由我厅高教处负责指导和管理,具体竞赛活动由各竞赛组委会组织实施。竞赛工作经费由我厅视活动规模适当给予补助,各承办高校应保障竞赛活动经费开支,不得向参赛学生收费。竞赛活动须严格遵守中央和我省相关规定,竞赛经费须全部用于竞赛活动开支,受各承办单位财务监督。

2.各承办高校要专门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牵头,教务处、相关专业院(系)和学会组织共同参加的工作机构,制定组织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竞赛的组织工作。各竞赛组委会要抓紧修订完善竞赛章程,报我厅审定后实施。竞赛结束后,各竞赛组委会要对竞赛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含经费使用情况),提出竞赛改进方案,并就推动全省高校相关学科专业的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于12月31日前报我厅高等教育处。

3.为了扩大学生的参与面与受益面,各高等学校须认真组织好相应学科的校级比赛,择优推荐本校在籍学生参加相应的省级竞赛。对不组织校级竞赛的高校,不接受其参加省级竞赛。要通过组织竞赛,大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全面锻炼和培养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研究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要高度重视竞赛过程的安全工作,承办高校要把竞赛现场作为安全保障重点抓好落实,各参赛高校必须安排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负责带队联络,确保安全顺利。

三、竞赛激励

1.对获奖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及优秀组织单位,由我厅发文通报并颁发获奖证书。

2.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通知》(高教司〔2003〕165号)精神,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指导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对参与指导的教师应计算一定的教学工作量,对优秀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对获奖学生,在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免试研究生时予以适当鼓励。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