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18〕5号)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参加专业调整考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教务处审核,报学校研究决定,同意何梦婷等154名学生进行专业调整。现将2021级本科生拟同意调整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即2021年1月20日至1月26日。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务处或者纪委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有客观依据,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无异议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前三天内(2022年2月18至2022年2月20日),来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创新创业楼112)办理调整专业手续,逾期未办理则视同放弃本次专业调整机会。
教务处联系电话:0737-6353086 15973797212
校纪委联系电话:0737-6110025
附件1:2021级拟调整专业学生名单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