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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比赛
关于举办全校教师教学竞赛及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和推荐省级青年教师教学能手的通知
2016-09-04 10:21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处室:

根据校党政联系会议精神及教务处全年工作安排和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手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79号),为全面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进一步提高我校全体教师的教学水平,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学校决定在本年度举行三种形式的教学竞赛:

1.凡2012年度申报课程教学考核优秀者必须向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一堂视频课作为课程教学考核的依据之一。视频课由教师自找时间在学校录播室进行。

2.2012年度,40岁以下教师须人人提供一堂视频课,由二级院统一交教务处后挂在学校教学网页上,作为今年下学期全校教师说课比赛的依据。

3.由教务处和学校工会联合举办湖南城市学院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和省级青年教师教学能手的推选。比赛结束后,学校将按课堂教学70%的权重,教研教改30%的权重进行审核,确定2名教师参评省级青年教师教学能手。

现将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和省级青年教师教学能手推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教师条件

1.1972年1月1日后出生,连续从事本科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教师。

2.教学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所授课程质量高,教学工作考核优秀,取得同行公认的教学业绩。

3.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突出,教案撰写规范,具有一定的教学风格与特色。在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中取得一等奖。

4.鼓励教师采用非传统讲授法的新教学方法参赛。对采用案例式、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等方法教学的教师,给予适当加分。

5.已获得“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青年教学能手”称号的不重复推荐。

二、比赛组织机构

(一)组织委员会

主 任: 李建华

副主任: 孟昭武 杨 斌

委 员: 宋迎清 姜 宁 文明才 陈 强 吴 阳

办公室主任: 文明才

办公室工作人员:刘海珍 杨芙蓉 唐 舒

(二)评审委员会

主 任: 孟昭武

副主任: 宋迎清 姜 宁 文明才 陈 强 吴 阳

委 员: 邹正昌 杨丽君 吴宏斌 陈益平 胡拥军 蒋练军 尹建中 毛广湘

三、比赛办法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决赛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1.初赛由各二级学院组织。3月9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初赛方案(含参赛选手及授课时间安排)报教务处教学管理办,不进行初赛的学院,取消其决赛资格。学校将派专人对参加学校决赛选手的课进行现场录相,请各学院提前与教务处联系。通过初赛,各学院于3月23日(第6周星期五)以前将参加决赛选手推荐表和视屏录相报送教务处(土木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和体育学院各推荐2名,其他学院推荐1名)。

2.决赛由学校组织。3月31日(第7周星期六)集中在新校区2-214录播室进行,比赛的具体时间及内容,教务处再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3.初赛比赛时间为一节课即45分钟,比赛现场由参赛教师组织所任教课程的一个教学班的学生听课。决赛每人限20分钟,不要组织学生听课。

4.比赛结束时参赛者须向评委提交参赛纸质教案一份(教案需按《湖南城市学院教师备课要求》的格式编写)。

5.各学院教研室要认真组织教师听课。

6.被推荐参加省级青年教师教学能手评选的两位教师,要在全校上1至2堂教学观摩课。

四、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和省级教学能手评选参赛教师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2名,奖金800元/名;二等奖4名,奖金600元/名;三等奖5名,奖金400元/名;优胜奖7名,奖金200元/名。并由学校颁发奖励证书。

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推荐表

附件2:湖南城市学院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评价项目及说明(试行)

附件3:省级教学能手评选教研教改等项目计分细则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工 会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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