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湘城院教通〔2016〕12号)要求,学校组织了201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评审。本次立项工作共收到各二级学院及机关处室申报材料103项,经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组审核和评定,确定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70项,其中学校资助项目65项,院属各类教学平台资助项目5项。现予公布(见附件)。
各单位应按照《湖南城市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08〕74号)的规定,加强对立项项目的指导和管理,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研究工作。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应于两年内完成,对逾期不结题的项目学校将予以撤销立项并限制项目主持人及所在单位申报相关项目。
湖南城市学院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