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处室:
根据《湖南城市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条例》(湘城院发〔2013〕103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湘城院教通〔2016〕10号)文件精神,学校对2014年新进的22位青年教师和2015年因故推迟验收的2位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按课堂教学40%、学生评教15%、学院考核20%、考核材料10%、教学科研成绩15%的权重进行综合考评。经学校专家评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被考核的24位青年教师中,5人被评定为优秀;15人被评定为良好;3人被评定为合格;1人因未交材料暂缓通过。学校将授予青年教师考核为优秀的指导教师“青年教师优秀导师”荣誉称号,并给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等级的青年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 2016年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结果一览表
教务处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