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城市学院“教学名师工程”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城院发〔2015〕68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校级“教学名师工程”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湘城院教通〔2015〕23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专家评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督导团课堂教学质量评审、校长办公会审批,拟确定商学院汤腊梅、音乐学院唐海燕等2位教师为“湖南城市学院教学名师”继续资助对象(第一类);拟授予土木工程学院陈利群、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曾娟、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尹志芳、商学院王莉等4位教师“湖南城市学院教学能手”荣誉称号;拟授予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龚皓锋和李佳玲、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张维、土木工程学院麻彦娜、城市管理学院赵曼莉、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张光富等6位教师“湖南城市学院教学新秀”荣誉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6月21日——27日。
如有异议,请反馈至教务处教研办。联系人:向博毅;联系电话:6111002。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