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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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6年的湖南城市学院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的通知
2016-09-04 16:37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关于认真组织2016年湖南省普通本专科学校信息化教学竞赛的通知》精神,为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更新教育理念,增强教学效果,提高教育质量,学校决定举办湖南城市学院2016年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现将竞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近三年承担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参赛报名及要求

1.本次竞赛自愿报名,各二级学院推荐,每个学院限报2人(理论和实践各1人)。

2.参赛老师必须要有自主建设或参与建设的教学软件,并根据教学软件性质,选择理论教学应用或实践教学应用来展示自己的信息化教学水平。

三、参赛方式及评价内容

1.竞赛按信息化教学的类别(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进行分组,参加竞赛的教师对参赛软件进行现场演示和答辩,并对参赛课程或实验案例的一个典型教学内容进行10分钟说课,专家现场打分排名,最终确定获奖等次。

2.竞赛重点考察参赛教师是否正确运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新理念和信息化教学新要求设计教学方案、组织教学资源和实施教学过程;教学目标设置和教学内容处理是否符合大学生认知规律;能否充分利用信息化的资源及工具改革课程教学,破解教学难题,增强教学效果。教学软件能够完整体现所授课程的主要内容,有效破解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能够合理选用图形图像、音视频、动画等多媒体技术呈现教学内容,界面布局合理,播入顺畅,链接准确,用户体验良好。

四、竞赛时间安排

1.二级学院于6月17日前上报参赛教师名单。

2.学校定于6月26日进行决赛。

3.评委名单另行安排。

五、奖励办法

1.本次竞赛设一等奖2个,二、三等奖若干;设优秀组织奖2个。

2.学校将择优选取2名获奖教师(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各1人)参加湖南省普通高校信息化教学竞赛复赛。

附件:湖南城市学院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评价细则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二○一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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