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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6-09-04 16:53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湘教通〔2016〕202号)文件精神(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教改项目立项和省级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部门及项目团队务必根据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的通知》(湘教发〔2012〕46号)及《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湘教通〔2016〕202号)文件精神组织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已有立项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本次不得申报新项目。

2.申报项目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主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新需求,大胆探索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进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和质量监控等提供新思路、新举措(详见附件1中2016年度湖南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二级学院推荐项目中普通教师的项目应占2/3以上。

3.项目申报主持人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主持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省级以上刊物有教研论文发表;学校刊物《教学研究与管理》上发表过论文。

4.请各二级学院择优推荐,同等条件下副教授及讲师职称者优先。每个学院项目申报指标原则上不超过6项,机关处室人员归属所任教二级学院进行申报。鼓励教师积极申报自愿配套项目。

5.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部门于2016年5月30日前送至教务处教研办(不接受个人送交的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中期报告书和结题报告书各一份,其中公共外语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申报立项项目须同时提交课题论证活页5份(见教学网站表格下载区)。申报单位须填写《湖南城市学院2016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一份并加盖公章。联系人:俞福君;联系电话:0737—6111002;电子邮箱:449312440@qq.com

6.本次项目申报增设了网络填报环节,请各相关人员及时在湖南教育政务网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平台上做好网络填报工作,具体工作流程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湘教通〔2016〕202号)(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2:湖南城市学院2016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2016年5月9日

附件2:

湖南城市学院2016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二级学院(盖章):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序号

项 目 名 称

主持人

是否一线教师

行政职务

职称

参加人员(不超过4人)

项目类别

备注























































注:1.一线教师是指未担任任何行政职务、在高校教学一线从教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于一线教师);

2.“行政职务”的填写应写明“&times;&times;部门&times;&times;职务”;

3.自愿配套项目应在项目类别栏中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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