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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等级考试与毕业要求的说明
2016-09-04 17:17  

根据学校政策,2016年毕业生 CET成绩及计算机等级考试不与毕业证及学位证挂钩,但是学生毕业需要通过所有课程考试

等级考试成绩可折合课程成绩说明如下:

1、《大学英语4》考试未通过的,如CET-4成绩折合超过59.5分,或大学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音体美及专科专业)成绩合格(大于等于60分)则可认定《大学英语4》成绩及格(CET4成绩只可折抵一次课程成绩),分数折算公式 CET分数*100/710 。

2、《计算机基础》未通过的,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1级通过者,可折抵该门成绩,《计算机语言》课程考试未通过的,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2级通过者,或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大于等于56分者(56-60都可认定为60分),可折抵《计算机语言》课程考试成绩。

  3、如若所有课程成绩都通过,则不要求等级考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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