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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收费事项的通知
2016-10-20 09:16  

 

同学们:

按照学校《湖南城市学院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学校财务收取辅修学位学生学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依据《湖南城市学院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辅修专业学位教育按学分制进行收费。根据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我校学分学费收费规定,按每学分70元标准,计算学生实际辅修专业学分数,分学年度收取。辅修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缴费1610元(23学分),辅修英语专业的学生缴费1680元(24学分)。

辅修专业学位课程学习不及格,免费补考一次,补考再不及格按重修方式缴费学习。

二、收费方式

缴费请登录学校网站,进入右下方“学生缴费”栏目http://cywsjf.hncu.net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学校财务将收费信息统一移送教务处进行注册。需要收费收据的同学,请至办公楼238收费大厅领取收据。

网上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请见http://www.hncu.net/info/1017/4400.htm

三、收费时间

20161019-21日下午16点前。

咨询电话:0737-6353158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61017

 

附件【辅修工商管理专业学生名单1.doc已下载
附件【辅修英语专业学生名单.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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