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15〕56号),经学生自愿申请,参加专业调整考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谭艳霞等206名同学专业调整。请上述同学于2017年2月16日到教务处考试与学籍管理中心领取转专业申请表,按规定程序办理。现将调整结果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日期:2017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如有异议,请与纪委监察处或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 徐老师 13617370678
张老师 13807371672
教务处
2017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