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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时间:2017年09月26日     浏览次数:1882

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发〔20174号)、《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推进学校十三五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围绕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奋斗目标,认真落实学校“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新型城镇化建设主战场,培养‘品学兼修、知行统一’、具有扎实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定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建设能力本位体系,大力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着力构建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扎实推进人才培养转型发展,全面提升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和培养,弘扬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坚持产教融合。加大开放办学力度,切实开展校企(地)合作、产教融合,实行校企(地)协同育人模式,努力探索学生专业能力培养与岗位需求有机结合的校企(地)联合培养机制。建立和健全“能力型”人才培养体系,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联合制定学生从业所需的专业能力要求及其培养措施和认证评价办法,切实将多渠道、全方面、全过程的学生“能力”培养体系落到实处。

(三)坚持能力本位。尊重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能力为本,基础能力、专业应用能力、创新实践能力协调发展,全面构建 1234 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即:以学生能力培养为主线,将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通过基础能力课程、专业能力课程、发展能力课程三大课程模块,达到实基础、重应用、有特色、高素质四个方面的培养要求。

(四)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专业群人才培养目标、能力素质要求和服务面向的不同,对各专业人才培养课程设置和特色发展合理定位,分类指导。根据学生发展要求,提倡各专业开展分大类培养、分层次教学,因材施教,因用施教,培养层次分明、特色鲜明、适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主要内容

(一)能力体系构建

主要从基础能力、专业能力和发展能力三个方面构建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能力体系,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工作、学会创新。

1. 基础能力

基础能力包括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基本素质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身心素质、人际交往、社会责任感和公益精神等的教育培育,培养学生做一个面向时代、面向未来、身心健康向上的公民。基本技能主要包括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计算机应用操作和程序设计能力、汉语的书写表达能力、文学艺术综合能力、运动训练能力、心理调节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沟通等能力的培养。各专业要着眼于知识的整体性和基础性,夯实学生的基本素质与技能。

2. 专业能力

专业能力包括专业基本能力和专业核心能力。专业基本能力面向产业行业,培养学生可以在某一产业行业内多种职业、多个岗位从事工作的基本能力;专业核心能力面向职业,培养学生可以在某种职业、多个岗位从事工作的核心技能。各专业要根据社会需求原则、可操作性原则、整体性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专业特点,设计5种左右的专业能力。城建类专业群主要培养学生真题真做、大工程意识和工程实务能力;信息制造类专业群主要培养学生大数据思维、大工匠精神和智能制造能力;管理服务类专业群主要培养学生新型城镇化理念、城乡统筹意识、现代城市管理服务能力和艺术创意表达能力、体育人文精神;基础类专业群主要培养学生教书育人理念、地方文化传承意识、逻辑思维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各专业要着眼于知识的应用性和专业性,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

3. 发展能力

发展能力主要培养学生面向职业生涯、适应社会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包括学习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职业生涯规划能力、创新创业能力以及多学科交叉融合研究能力等。各专业要着眼于知识的引领性和先进性,充分开发学生潜能。

各专业要科学界定各种能力的内涵与外延,确定好能力培养途径,严格组织实施,并做好检测评价,确保以学生能力为主线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落实到位。

(二)课程体系构建

根据“知识+能力”体系构建内涵要求,课程体系按基础能力课程+专业能力课程+发展能力课程三大课程模块构建,结构如下:

 

1基础能力课程模块

基础能力课程模块包括基本素质课程和基本技能课程,其任务是完成国家对大学生的基本文化素质与技能要求。基本素质课程分为思想道德素质课程和身心素质课程等,基本素质课程要严格落实课时规定,创新教学方法,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要加强公益劳动规范管理,协调组织好学生各类社会实践教学环节,切实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精神等的培养落到实处。基本技能课程分为英语综合应用能力课程、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课程、语言文字综合能力课程、文学艺术综合能力课程等,要根据社会需求、培养要求和学生特点,优化教学内容,增强教学针对性,提高教学效果。具体开设要求见附件1。该类课程开设数量在20门左右。

2.专业能力课程模块

专业能力课程模块包括专业能力基础课程、专业能力核心课程,其任务是通过该类课程学习,使学生系统、完整地掌握所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从专业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方面确保学生达到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要求。各专业要以学生为根本,立足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优化专业理论课程体系,合理设置专业实践教学环节。该类课程的理论课程开设数量在25门左右。

专业能力基础课程要与人才培养定位相适应,要夯实专业理论基础,强化专业实践,着力培养学生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合理设置大学数学类、大学物理等课程课时、学分,根据专业培养需要,安排课程教学内容。

专业能力核心课程设置,应整合课程资源,优化课程教学内容,按专业类群设置专业课程教学模块,实现专业类群模块化教学和专业化模块教学有机结合。城建类专业群要结合国家新型新镇化建设,按照国际工程专业认证要求,专业能力核心课程设置主动对接规划师、工程师等行业资格证书要求,构建工程应用特色鲜明的专业课程模块;信息制造类专业群应根据《中国制造2025》需要,结合《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按新工科建设要求,紧密对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制造、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开设理论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构建智能制造特色明显的专业课程模块;管理服务类专业群应根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区域发展战略需求,紧密对接特色小城镇建设、房地产经营管理、工程管理、城市文化艺术、城市体育等城乡统筹与城市发展要求,构建现代管理思维与艺术高超、城市主题明确、现代城市管理服务特色明显的专业课程模块;基础类专业群应根据师范教育要求,振兴区域基础教育,主动传承地方特色文化,服务区域民众健康发展,构建地域特色明晰的专业课程模块。

3.发展能力课程模块

发展能力课程模块旨在满足学生不同个性需求,更深入、全面、系统地完善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学生适应社会、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该类课程开设数量在5门左右。

各专业应根据应用型人才需求发展,通过课程设置、学术讲座或专业培训,及时将专业新知识、新技能、新要求融入人才培养过程。城建类专业群要面向国际、紧密跟踪行业新技术,开设建筑规划技术前沿、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课程;信息制造类专业群要根据信息技术和装备制造技术的发展,开设信息制造发展新趋势、新领域、新技术相关课程或强化实习实训;管理服务类专业群要对接职业岗位,开设行业发展新趋势、职业素质新要求、管理服务新规范等课程;基础类专业群结合地方特色,主要开设各类招聘应试、地域特色文化等课程或组织专题培训。

各专业要结合专业特色,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要与专业课程教学有机融合,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三)学时、学分设置

各专业学时、学分基本要求详见表1。学时、学分计算办法:理论课教学(含理论课教学中的实验课)每16学时记1学分;大学体育与健康和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每32学时记1学分;集中进行的实习、设计、社会实践、公益劳动和军训等,每周记1学分,按每学分32学时,仅计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教学总比例。

1 学时、学分基本要求一览表

学制

理工类专业

其他学科类专业

 

理论

学时

集中性

实践(周)

总学分

理论

学分

实践学分

总学时

理论

学时

集中性实践(周)

总学分

理论

学分

实践

学分

四年

≤2500

≤2000

40周左右

165±5

≤120

45±5

≤2400

≤2000

35周左右

160±5

≤120

40±5

五年

≤3100

≤2600

50周左右

200±5

≤135

65±5

注:1. 理工类专业的集中实践与课内实践合计学分(学时)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35%,其他学科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30%;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不少于12周。原则上,毕业论文(设计)工科类专业控制在12周以内,其他科类专业控制在10周以内。

2. 总学分中包括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的全校性选修课程6(专升本学生4)学分(含创新创业2学分)。

(四)改革创新

1. 教学改革

培养模式改革。各专业要积极改革人才培养方式,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校企合作。工科专业要主动对接国际工程认证要求和新工科教育理念,全面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城建类专业群要利用行业背景和校办产业优势,对接卓越工程师培养要求,大力开展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信息制造类专业群应着力实施“3+1”等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模式;管理服务类专业群要积极探索校地合作人才培养机制;基础类专业群要利用孔子学院、中新班及中冶班等现有优势,努力拓展中外合作办学和订单式人才培养。

教学内容改革。要及时将企(行)业新要求、新工艺、新标准和最新研究成果引入课程教学内容。要紧密对接社会需求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对接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业、新业态,开设2门以上岗位和特色专业课程,并与行业、企业合作编写教材或教学讲义。按照学科交叉融合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并开设跨学科专业课程。面向全校所有学生开设6个学分的公共选修课程,其中2个学分为创新创业必修学分,学生可通过有效途径获得相应学分。

教考方式改革。要充分利用和开发信息化教育资源,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慕课教学、精品视频公开课比重,与行业企业合作,建设网络课程资源,实施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学分互认制度。要把企(行)业一线需要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来源,着力推行案例教学、项目教学,校企联合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等。改革学生考试评价制度,各专业要有5门以上非标准答案考试课程。

2. 产教融合

校企合作平台。建立健全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机制。各专业群要建立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集合来自地方、行业企业、高校等的成员联合审定专业基本能力的设置、专业基本能力课程的开设等。各专业要成立有地方、行业和用人单位参与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中来自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区的比例不低于50%。要定期召开专业建设与咨询研讨会议,共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人才培养标准及考核方法,反馈人才培养信息等。要充分运用校内各类平台与资源。要整合和优化校内实践教学资源,充分发挥学校校办企业人才、资源独特优势,建立健全机制,服务人才培养。要建设和管理好专业教师个人工作室,发挥其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特殊作用。要将大学生创新团队、学科竞赛团队、学生科技文化社团有机融合,充分发挥第二课程在学生专业能力培养和素质提升方面的重要作用。

协同育人机制。每个专业都要建立由1家以上知名企业引领、多家相关企业有力支撑的校企合作的企业群;各专业要聘请一定数量的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或高层管理人员通过主办前沿讲座、共同讲授课程、指导实践教学等方式方法,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各专业要主动作为,与国内外行业企业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共建校内实习(训)基地和实验室等,搭建企业行业共同参与的协同育人机制。

(五)几点要求

1.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专业核心课程、理论教学进程表、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等,具体见附件2。各专业应根据学校办学定位,结合专业要求,科学界定人才培养目标,精心设计人才培养过程,有序组织理论教学进程,合理安排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周课时应分布均匀且不大于26学时,最后一学期不安排理论教学任务。

2.各专业主干课程和核心课程的开设必须符合教育部和国家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大学英语拓展系列课程、大学语文、大学物理、数学、计算机等课程的教学内容要符合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具体开设内容由专业所在学院与课程归属学院商定后开设。参与国际工程教育论证专业的课程、课时安排须符合工程教育论证标准与要求。

3.每学期教学时间原则上为20周。课程教学(含实验、课内上机等)约16周,集中实践教学约3周。原则上,每学期第1011周(期中)、1819周为考试周(期末),公共课程集中统一考试,特殊情况组织考试需报教务处批准。

4. 各专业可根据社会对专业人才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变化,适度调整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