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和使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是推进完善现有实践教学体系、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结合本校实际做好科学规划,坚持“能实不虚”的原则,大力推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我厅明年将启动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并以此为基础推荐国家级示范性项目。
二、教育部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的范围是生物科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核工程类、临床医学类和药学类等8个类别。各高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每个类别原则上限申报一个项目,我厅汇总后将及时向教育部择优推荐。
三、请各申报高校将盖章后的《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我厅高教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玮婧、鲁璐青,电话:0731-84764849,电子邮箱:gjc_hnedu@126.com。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