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郑卫民 雷存喜
副组长:张 伟 曾 革
成 员:学校教学督导团、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相关人员
二、检查方式和对象
检查方式: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检查对象:各二级学院所有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三、检查内容
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与进展情况(是否按原计划进行);
2.课题选择是否满足教学基本要求,是否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否符合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原则的要求;
3.指导教师指导过程情况(是否认真负责,对学生辅导力度等);
4.学生的态度、纪律与出勤;
5.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及质量、阶段性成果;
6.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解决办法;
7.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整改。
四、工作安排
1.学院自查:各学院制定自查方案,对本单位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检查。同时,结合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2)和“湖南城市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
2.学校抽查:学校将于2018年5月14日--15日,按照“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评价表”(附件1),随机抽查学院一定比例的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各学院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3.学院填报的“附件3”纸质材料请在抽查当日交检查组,“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请于2018年5月16日前发送至360032527@qq.com。
五、检查结果运用
各学院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中期检查工作。学校将对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予以通报。检查结果纳入二级学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评价表
附件2: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附件3:湖南城市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