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教务处在学校办公楼一会议室组织召开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第三次教学工作例会。副校长雷存喜出席会议,各二级学院主管教学、评估、实验室工作副院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学生处、团委、督导团负责人以及二级学院教学科研办主任参加会议。会议由雷存喜主持。纪要如下:
一、教学工作通报
1.通报了本学期第9~12周一周一查一通报教学检查情况。详见《湖南城市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简报》。
2.通报了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评审结果。根据《关于开展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的通知》(湘城院教通〔2018〕14号)文件精神,各二级学院组织申报了46门课程,经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立项20门课程。详见《关于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评审结果的公示》。
3.通报了有关学籍预处理结果。根据《湖南城市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学风建设的实施细则》(湘城院发〔2014〕6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向永亮等90位同学予以退学预警、黎鲜龙等444位同学予以降级预警处理。详见《关于对向永亮等90位同学退学预警的通知》(湘城院教字〔2018〕16号)和《关于对黎鲜龙等444位同学降级预警的通知》(湘城院教字〔2018〕17号)。
二、教学工作安排
1.人才培养方案落地。201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已出台,如何真正将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贯穿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各二级学院务必认真研究,尽快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按照学校要求抓好落实。
2. 教师教学竞赛。为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举行2018年课堂教学竞赛和信息化教学竞赛的通知》(湘城院教通〔2018〕16号)要求,学校决定举办湖南城市学院2018年教师教学竞赛复赛。详见《关于开展2018年教学竞赛复赛的通知》(湘城院教通〔2018〕25号)。
3.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三五”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84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申报工作。详见《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十三五”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建设与认定的通知》(湘城院教通〔2018〕24号)。
4. 创新创业大赛。为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搞好省级大赛的选拔工作,根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湖南省大赛选拔赛章程》,学校决定举办2018年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湖南省大赛选拔赛。详见《湖南城市学院2018年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湖南省大赛选拔赛实施方案》(湘城院发〔2018〕22号)。
5.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评优。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已进入评阅与答辩、校级评优和资料归档等阶段,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15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录上网,同时组织好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评审推荐工作。详见《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评优等工作的通知》(湘城院教通〔2018〕23号)。
6. 论坛与征文。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校全面深化校地校企合作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247号)有关规定,为加快学校“双一流”建设与内涵发展,充分调动校企(地)协同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学校主动服务区域发展、产业振兴和技术进步,推进和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决定举办首届产教融合发展战略论坛与征文活动。详见《关于举办首届产教融合发展战略论坛与征文活动的通知》。
7. 下学期排课工作。为保证下学期开课计划的顺利实施,请各教务秘书核对下学期开课课程门数,落实好任课教师,并将相关安排登录进教学管理系统。
8. 教材征订。为认真做好2018年秋季教材的预订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组织任课教师认真填写《教材选用申请表》的各项内容,交教研室主任及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教材办。详见《关于征订2018年秋季教材的通知》。
三、校领导重要讲话
副校长雷存喜对学校教学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
1. 毕业设计(论文)
201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登录时间已异动,各二级学院应成立201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保障工作小组,完善质量保障激励机制,加强校院两级督查,层层落实,确保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在形式和质量上过关。
2. 期末考试
严肃考风考纪,做好宣传和防范工作。要求命题科学严谨,试题难易适中,评阅程序规范,成绩评定客观真实。
3. 教学任务安排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将开课计划落实到人。排课需遵循以下原则:原则上周课时控制在26课时以内,一天上课不得超过8课时;原则上周六周日不得排课,特殊情况下可安排实践教学;周四下午不得排课;原则周一至周五的晚上不得排课,马列课、高等数学、力学、线性代数、概率论等课程不能排晚上;同一理论课不得连排4节,原则上不得连续两天排同一理论课;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必须进课表,明确指导老师、时间和地点;在实习和课程设计周内,相应班级不得安排其他课程或实践教学;实习带队教师在带队实习周内,所带其他课程一律向后顺延相应周数;留出两个半天给英语排课,大一和大二要求相同;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需处理好4节连排的设计课与英语排课的矛盾;根据教学需要,有些课程必须4节(1-4,5-8)连排(如设计类课程和美术类课程),留出2个半天安排4节连排的相应课程;体育课排课原则上不得安排在上午和下午其他课程的前面。
4. 教材征订
改革教材管理模式,由承办书商代理学校教材发放和费用结算工作;教材征订要注重学生能力培养的教材;鼓励教师自主编写教材,但自编教材的使用学院需认真审核;“马工程”教材一定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宣传、推广和征订工作。
5. “互联网+”大赛
为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发掘和培养一大批高素质技术类人才,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快速发展,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宣传发动工作,争创更多可比性成果。
6. 创新创业教育
对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申报工作,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整合现有资源,对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三五”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7. 实验室建设
加强教学实验实训室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实验实训室的使用效益;做好实验耗材的购置、使用台账和资料保存等工作;注意整合资源,克服资源利用率不高和低层次重复建设现象,实现资源共享。
8. 教学执行计划管理
教学执行计划是组织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为确保教学执行计划的严谨性,应尽可能少作调整,以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本次例会到会情况通报:
缺席人员:李梦醒(工程训练中心,事假)
赵 旭(管理学院,事假)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2018年5月29日
主题词:教学工作 会议纪要
报: 学校领导
发: 各二级学院、相关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