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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动态

教指委表决审定2018届毕业生学位授予有关事项

时间:2018年06月15日     浏览次数:510


2018年6月13日上午,学位评定与教学专门指导委员会在学校办公楼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表决多项议题。学术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校党委书记罗成翼出席会议,副校长雷存喜受学位评定与教学专门指导委员会主任郑卫民委托主持会议,15名委员参加会议。

教务处副处长彭建国受委员会兼职秘书张伟委托参加会议,向委员会汇报2018届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就相关问题提请委员会审议表决。

罗成翼指出14级未达到国家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过多,这不符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人才的教育方针;要求体育学院制定补测方案,各学院组织开展集中训练,严格训练,严格测试,做到“人人过关”。

会上审议了2位应届毕业生补授学位的申请,参会人员就申请补授学位提交的论文、期刊进行了讨论,认定发表论文的期刊不符合补授条件中“专业学术期刊”的要求。委员会建议进一步明确“专业学术期刊”的要求及范围;同时建议增加论文指导教师,作为第二位作者,把控论文质量。

会上还审议通过了2018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授予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要求,2018年往届毕业生申请补授学位名单和2018年成教学生申请学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