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少数学生申请调整专业需要,规范转专业工作,确保转专业工作透明、公开、公正,根据《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与专业办学条件情况,特制定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成立专业调整审核工作组
组 长:郑卫民
副组长:雷存喜
成 员:张伟 龙文 汪佑民 徐习军 曾革
二、成立专业调整监督工作组
组 长:姚春梅
副组长:徐习军
三、专业转出与转入人数规模
(一)转出人数规模
转专业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18年招生总人数的5%,各专业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2018级学生人数的10%。
(二)转入人数规模
1. 建筑学专业:1个班,40人
2. 土木工程专业:2个班,80人
3. 工程造价专业:2个班,80人
4. 财务管理专业:1个班,30 人
5. 其他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转专业人数。
四、转专业原则
1. 不能跨大类转专业,文科学生不能转只招理科学生的专业,理科学生不能转只招文科学生的专业,文理兼招的专业,文科学生和理科学生都可报名申请。
2. 音体美专业只能在本学院内申请转,不参加转专业考试,转专业情况报专业调整审核工作组审核。
3. 由于评估需要,城乡规划专业不接受任何其他专业学生转入。
五、转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设置。在2018年下学期开设了高等数学的专业(不分文理科学生),考试科目: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在2018年下学期未开设高等数学的专业(不分文理科学生),考试科目:英语、计算机基础、数学基础。物联网工程考试科目为:英语、C语言、高等数学。
2. 考试报名。2019年1月14、15日两天,学生到教务处考试与学籍管理中心(信息楼112)领表报名,根据自己意愿填写申请转入的专业,并填写是否愿意接受调剂。
3. 考试时间。教务处将于2019年1月17日组织转专业考试,学生一律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丢失了的,参照《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办理身份证明。
4. 阅卷统分。教务处将于2019年1月18日在纪委的监督下组织进行转专业试卷的评阅、统分工作。
六、专业调整规定
1.2019年1月21日前,由专业调整审核小组完成2018级学生专业调整审核工作,并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专业拟调整公示名单。
2. 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课程超过(含)两门者或入学后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者取消其专业调整资格。如果通过竞赛等方式成绩加权的,加权后的成绩等同于期末考试成绩。转专业学生须在专业调整前完成成绩加权。
3. 根据学生转专业申请及转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调整。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和财务管理四个校控专业转入的人数不得超过规定人数,其他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 转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在本专业转出名额之内,但未能转入申请专业,且本人服从转专业调剂的,可在2019年上学期开学前3日内到教务处考试与学籍管理中心(信息楼112)领表申请转入其他非校控专业,由专业调整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七、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