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城市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线上教学工作实施办法》,为确保我校线上教学质量,学校将于学生返校两周后,对线上教学工作组织专项检查。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检查内容,加强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一、教学检查工作组(分管教学校长领导)
组 长:胡拥军 曾 革
副组长:彭建国 祝 青 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
成 员:学校督导团成员、教务处各科室成员、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成员
二、教学检查内容
1. 学院材料:线上教学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情况(日报告或周报告)、其它线上教学过程管理材料;
2. 教师材料:教案或讲义、教学日历、录播的课件或视频、作业批阅或讲解情况、辅导答疑等材料(线上教学平台的数据或相关教学截图等均可);单元检测及学生返校后的考试材料等;
3. 学生材料:作业、阶段性成果(设计等课程)。正式开学后须提交给任课教师(纸质材料)。
三、相关要求
1. 学院:认真组织、统筹安排、督促检查,做好服务工作,掌握教学动态,及时反馈和解决问题,并保留管理过程材料;
2. 教师:按教学日历认真准备课件和教案,提前上传录播课件(PPT+音频或PPT+视频)给学生,视具体情况灵活组织在线教学。可采用学生先自主学习,教师在线讲解要点、习题或指导答疑的形式授课。一切以保证教学质量,保证学生学习效果为原则。开学后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在线教学的效果检测,结果计入学生平时成绩(可占平时成绩的50%);
3. 学生:正式开学后提交完成的作业和阶段性成果给任课教师,若无,教师视情况可取消学生本学期的考试资格。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