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22〕129号)和《关于2022级学生第二次申请转专业报名的通知》,经学生个人申请,教务处审核,报学校研究决定,拟同意164名学生调整专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天,即2023年3月7日至3月8日。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务处或纪委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有客观依据,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本人于2023年3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到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创新创业楼112室)办理专业调整手续,逾期未办理视同放弃本次专业调整机会。
教务处联系电话:0737-6353086
校纪委联系电话:0737-6110025
附件:第二批拟同意调整专业学生名单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