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推进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6〕28 号)要求,现将 2024 年湖南省公费定向师范生汉字应用水平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对象
全校所有普通全日制本科 2022 级公费定向在校师范生必须参加。
二、监测方式和时间
监测方式:学生统一参加国家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笔试)。
测试时间:2024 年 11 月 16日 上午 9:00-10:20(全国统一时间)。
三、监测费用
国家汉字应用水平测试不向学生收费。
四、准考证发放
教务处提供电子版,各学院负责打印发放
请各相关学院认真组织落实本次公费定向师范生汉字应用水平监测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