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完善教学反馈机制,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学生评教工作现已正式启动。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生对本学期所修课程及任课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客观、公正、真实的评价。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教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24:00。
二、注意事项:未按规定完成评教的学生,将无法查询本学期课程成绩及其它相关教务信息。请各教学单位及时提醒学生,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完成所有课程的教师评教工作。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