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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通知

关于征订2018年春季教材的通知

时间:2017年11月07日     浏览次数:228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城市学院教材选用制度(试行)》(湘城院发〔200956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18年春季教材的预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教材选用工作,要把它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管理,严把各类教材特别是国外引进教材的准入关,确保选用的教材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确导向。

2.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湘教办通〔2013484号)及《湖南城市学院推进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工作方案》(湘城院发〔201639号)文件精神,对我校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文件中指出在我校开设的全部相关课程务必采用教育部指定的马工程重点教材(教材目录见附件2,可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申请样书),并开展专项检查,监控征订到位,检查结果作为教学考核的内容,对落实不力的学院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后附2016年教育部检查马工程教材使用情况表)。

3.各专业尽量采用省级以上规划、获奖教材、精品教材及特色教材,征订规划或获奖等优秀教材比率不能低于50%,并尽量采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

4.本科专业一律不准选用自考及成人教育教材,不得选用高职高专教材。

5.为减轻学生负担,不用于课堂教学的教材或教学辅导书一律不予征订。各学院和任课教师不得私自向学生出售教材和资料。

6.  征订教师自编出版的自供教材,在《教材选用申请表》中注明教师自供,并写明联系方式。

7.为顺利完成征订工作,各学院按如下程序做好工作。

1)教务秘书通知任课教师填写《教材选用申请表》 (见附件1,教务管理群共享中或教学网站中均可下载,网址:http:// jx.hncu.net表中各项信息必须准确填写、签名并填好联系电话

2)教研室主任、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审查、签字,交学院教务秘书。

3)教务秘书根据开课计划再汇总核对各项相关信息,尽量减少补订、漏订、重订现象。

4)《教材选用申请表》原件于2017125日前统一交教务处,复印件各学院存档备查。

5)补订教材由教务秘书凭签字后的《教材选用申请表》,统一到教务处办理。

8.办公地点:信息楼一楼105号;联系电话: 6353002

 

 

 

 

  

一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