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运行>>通知公告>>重点通知>>正文
重点通知

湖南城市学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2025年07月11日     浏览次数:2

湖南城市学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湖南城市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湖南省益阳市,到省会长沙的高铁仅需半个小时。

2018年,跻身湖南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行列;2020年,学校升入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列入湖南省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21年,被教育部批准为湖南省唯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6个学科入选省“十四五”应用特色学科,获批省级以上一流本科专业33个;2023年,自主招收第一批硕士研究生办学层次实现了历史性飞跃;2024年,新增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实现学科全覆盖。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98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141人,博士学位教师431人。有教育部本科教指委委员、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国家级和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42人(次)。

学校设有14个二级学院,50个本科招生专业,以工为主,涵盖理、文、管、教、艺、经、等多个学科。学校面向 30 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5000余人。

学校城乡规划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城乡规划、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4个专业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29个专业认定为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精品课程78门。累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9项。

学校拥有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电子信息类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40个省级以上教学平台;拥有电子信息现代产业学院、绿色建造现代产业学院等2个湖南省现代产业学院;与南县人民政府合作创办了湖南省首个“乡村振兴规划学院”。与五矿二十三冶、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与远大住工成立“远大学院”等。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400多家企业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实习基地协议。

学校拥有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中国语言文学6个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拥有国家级众创空间、数字化城乡空间规划关键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黑茶金花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等45个省级以上科研和创新平台。学校《城市学刊》获“全国高校百强社科学报”“全国地方高校十佳学报”“全国高校社科精品期刊”“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是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会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国际合作交流成效明显。先后与新加坡、澳大利亚、加纳、新西兰、马来西亚、美国、澳门等国家和地区高校开展密切合作。与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开展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合作办学;与加纳海岸角大学合作举办孔子学院,是全省同类院校中的第一所。在学校积极推动下,中文正式进入加纳国民教育体系。学校成功获批教育部“中非大学联盟机制”成员高校。自2023年起,学校大力推进与南美洲、中美洲地区大学国际合作办学。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为中国式现代化培养更多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工商管理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数字化转型和创新发展需求,掌握经济学、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大数据管理等理论知识,具备营销项目策划、人力资源开发、商业大数据分析、管理技能开发等专业能力,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在工程行业、大中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就业主要面向工程行业、大中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从事专业对口的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策划与管理等职能管理岗位。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学制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人)

学制

授予学位

工商管理

5

2年

管理学学士

三、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学士学位的202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20222023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4.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731日。

2.报名方式:

考生须通过我校主页(https://www.hncu.edu.cn)下载《湖南城市学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毕业学校未就业证明》(附件2),填写完整后将报名登记表、毕业学校未就业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扫描件一同发送至370471629@qq.com老师)进行报名,考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3.资格审核:

学校招生就业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考生可参加考试。考生可于20258月3日登录湖南城市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审核结果,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格式要求彩色、清晰,每份材料电子格式大小为400KB-2MB。

2)考生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要求人像清晰,白色背景为佳,图像文件大小在20-40 KB之间,JPG格式。

3)考生应按照户籍所在省份关于2025年高考报名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不早于2025720日。

4)考生应确保提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虚假材料或信息不符,我校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正式考试前一天,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原件到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科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地点、科目及要求

1.考试时间:20258月8

2.考试地点:湖南城市学院 (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工商管理

英语、管理学

4.参考书目:

①《新编实用英语综合教程1》《新编实用英语综合教程2》(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②《管理学教程》(第四版),戴淑芬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5.考试要求:

①考试采用笔试闭卷方式进行。

②考试科目满分100分。

③参加考试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六、成绩公布与复核

1.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阅卷,拟于8月13日公布成绩,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haolu.zjzw.cn)查看本人成绩。

2.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请与教务部门联系。联系QQ:18755396主任)。

3.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复查申请的,我校将不予受理。

七、录取办法

1.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教学、招生工作的校领导、相关学院及部分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负责录取分数线划定、录取名单审批及重大问题处理。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资格审核、相关数据提交及各类手续办理工作。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分排序,择优录取。

3.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进行学籍注册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4.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自行到普通高考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并在报到时上交学校。

八、收费标准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相关费用(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执行,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九、学习待遇

1.第二学位学生在校期间享受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相应待遇,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湖南城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学位证书上会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2.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十、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工作,加强过程管理,严防暗箱操作、徇私舞弊,主动做好各个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学校纪委办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737-4628539)。

十一、其它事项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2.学校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

3.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https://www.hnc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haolu.zjzw.cn

咨询电话:0737-4628858 (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联系地址:湖南城市学院第二行政办公楼招生办公室304